李显峰,男,中共党员,现任涡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负责人。 1995年通过法检两院征编招员考试进入涡阳法院工作,历任花沟人民法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2006年抽调至涡阳法院执行局,从事清理执行结案及指定交叉执行工作,2008年负责涡阳法院执行局涡北片区执行工作,2011年负责涡阳法院执行局查控工作,2015年6月,主持涡阳法院执行庭业务工作至今。在其工作期间,一直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次受到上级法院、涡阳县政法委等部门的表彰。
一、科学管理,提高效率
涡阳法院执行庭总计9人,其中办案人员7人,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全庭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500余件。在案件数量多,人均基数大,车辆配备仅1辆等困难情况下,李显峰同志带领全庭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统筹安排,对需要外出办理的案件,及需要到全县26个街道乡镇办理的案件,合理安排执行路线,对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执行案件统一部署,对复杂的重大疑难案件庭长带头,全庭配合,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奋战取得了优异的战果。特别是在两节期间及午收期间,外地长期外出不归的被执行人回家,是执行工作的大好时机。为此,执行庭负责人李显峰按照被执行人所在乡镇重点布局,不畏艰难险阻,克服种种困难,加班加点,对已经办理拘留决定书的,涉案重大信访的,保障民生的案件采取拉网式大执行活动,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至2016年6月份止,全庭总计外出办理案件51次,到全县各街道乡镇办理案件20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45人次,成功执结一批大案要案,执结率达85%。
二、业绩突出,注重实效
在执行工作中,李显峰既是指挥员,也是战斗员,在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总计办理各类执行案件373件,结案率高达到88%,一直是该院执行系统的排头兵,在执行工作中,主动承办重大疑难案件,对待当事人从不吃拿卡要,在既要负责全庭执行工作又要承担个人繁重的执行工作压力下,仍能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个案件,热情接待当事人,有时遇到不配合不理解的当事人,仍然有耐心的细细解释劝导,特别是对待涉民生案件,李显峰更是不遗余力的加大力度,坚持为急需解决困难的老百姓办实事。
如盛某某申请执行赵某某、濉溪县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欠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申请执行人赔偿款10万余元,因被执行人赵某某长期驾车在外经营,查扣车辆无法寻找,被执行人濉溪县某运输公司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可供执行财产。李显峰同志多次到濉溪县执行效果不很理想,而申请执行人因车祸造成伤害急需治疗费用。为此,李显峰经过多种途径打听到被执行人赵某某车辆年审期限,经与濉溪县车管所沟通核实,终于确定赵某某车辆年审的具体日期。2015年12月23日早晨6时,李显峰带领庭内执行干警6人从涡阳赶往濉溪县车管所守株待兔,9时许,成功将被执行人赵某某及查扣车辆控制住。在法律的威严下并经过耐心的调解,最终被执行人赵某某同意一次性支付申请执行人85000元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和认可。2015年12月31日,李显峰将一捆捆鲜红的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时,申请执行人及家人接到本已无望的执行款喜极而泣!“感谢涡阳法院,感谢执行法官李显峰,你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2015年涡执788号,宋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孙某某欠宋某某彩礼款42000元,因婚姻期间纠纷,被执行人孙某某对申请执行人及家人怨声载道,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执行法官李显峰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送达法律文书并劝说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仍不履行。2016年4月12日对被执行人孙某某采取拘留措施,并拘留15日,被执行人扔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之中的义务,2016年7月8日,在劝说不行的情况下又对被执行人孙某某二次拘留,并拘留15日。并告知,如再不履行,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将以拒执罪追究其法律责任。最终,其承受不住巨大压力,通知其家人将被执行款送到涡阳法院执行局。案件执行期间,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采取强制措施,李显峰同志10余次下乡,以辛勤的汗水和严格的执法,换取了申请执行人的赞赏,最终使案件圆满执行。
三、 认真做事,诚恳做人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法院面临的各类案件矛盾纷繁复杂,所涉及的部门法律知识面广,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技巧要求很高,李显峰同志深知:执行岗位对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只有把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才能举重若轻,依法解决执行难题,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于是,他除了参加单位指定的学习任务,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各种业务,在执行业务上受到了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在工作中,由于执行工作的繁重,平时的工作时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有些当事人白天找不到,就得利用早、晚、星期天等休息时间去找,早上人在梦乡,他就已经出发了,风里来、雨里去,就这样,一年之中,李显峰同志几乎未曾有过一个完整的休假,由于辛苦劳累,李显峰同志身体已出现了不适,身患高血压等慢性病但他从未请假,只为了能够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日常生活中,李显峰同志对待同事和蔼可亲,以诚相待,从不与同事间发生矛盾,有时在对待事情上有不同意见,总是虚心听取同事意见,与同事认真讨论,最终获得一个大家满意的结果。自己能做的事情从来不让别人去做,而一旦同事有困难需要帮助时,李显峰同志总是第一个伸出援手,在李显峰同志的带领下,执行庭全体干警相处的十分融洽,给自己和同事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李显峰同志通过他个人的不断努力,取得优异的工作成绩,受到了组织的好评,同事的认可,当事人的信赖,是涡阳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优秀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