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云,女,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6年招录进入蒙城县法院工作,现任蒙城县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
刘素云同志先后在蒙城县乐土法庭、涡北法庭、县法院档案室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无论是在基层法庭办案,还是在档案管理方面,从未出现差错。她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爱岗敬业,勤奋努力,默默奉献,所办理的民事案件大部分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她以满腔热情诠释了对法律的忠诚,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2007年11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4月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3月被亳州市中院授予“十佳”女法官及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8年3月被亳州市妇女联合会及亳州中院授予“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9年被365bet赌场官网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2010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0年3月被365bet赌场官网评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 2010年10月被亳州市市委组织及亳州中院评为连续五年优秀法官。她为促进和谐社会做出了优异的成绩,受到法院干警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十年来,刘素云同志始终战斗在民事工作的第一线,通过民事审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牢记“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无论是什么样的工作,都能够认真去做,从不挑三捡四,更是毫无怨言。她把当事人当亲人,依法及时高效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妥善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几年来,所办案件均居全院干警榜首。另外,她还积极响应单位号召,多次走上街头,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数百份,接待法律咨询近千人。她说“知法是守法的前提,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法律知识进入学校、进入社区、进入单位的每一个角落”。她的工作收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夫妻离婚、邻里打架、民间借贷,案情纠结标的较小,有的还婆婆妈妈。而这样的案件却几乎是基层法院民庭受理的全部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刘素云同志始终能够做到耐心细致的工作,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的前提下,寻找矛盾的焦点,采取巧妙、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化解辖区内家庭、邻里间数以千计的矛盾、怨恨和仇结。她常常为调解一个案件加班加点,节假日也很少休息,多次使矛盾激化的案件得到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成了院里的调解能手。
例如,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年龄相差悬殊 ,但双方系自由恋爱。前年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不准双方离婚。2015年女方以男方对其不信任、有家庭暴力为由再次起诉要求离婚,而男方认为双方感情很好,女方要求离婚是因受别人影响,坚决不同意离婚,并声称如法院判决离婚,就当场喝农药,死在法庭。在开庭审理时,男方邀约十几个亲戚朋友想在庭审后将女方强行带回家,双方矛盾激化。考虑到双方虽然是自由恋爱,但双方分居多年,且经调解原告坚持离婚。刘素云同志多次做原告的工作,并带领合议庭成员到男方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委会干部共同对男方及其父母做思想工作、最终使原告放弃了赌气心态,达成了双方自愿离婚、孩子由男方抚养,原告自愿给予被告一些经济帮助的调解协议,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她还审理过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来自山东的万某某来蒙城立案,说是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卖给了本地的李某,双方约定好3个月结清货款,可半年过去李某仍没有支付一分钱,年关将至,万某某确无钱回乡过年,无奈之下只得诉讼至法院,一开始被告挖空心思托关系,找熟人想要赖账,认为原告是外地人,希望法官不要“胳膊肘往外拐”。面对这种情况,刘素云法官果断处理、秉公断案,多次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之以法,最终做通了被告的思想工作,李某不但如数偿还货款还真诚的向原告道歉。
2014年,她审理了李某某等人与蒙城县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李某某认为其亲人因身体不适骑自行车到该院就诊,该院医生未进行正确的诊疗,致使其亲人死亡,原告方情绪激动,多次信访、上访。刘素云接到该案后,耐心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分析利害。精诚所致,金石为开,经过多次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原告不再信访,等案件鉴定后,该案件调解结案,成功消除了一次进京上访隐患。结案后李某某的代理人多次来到法院表示对她的感激之情,并要求献锦旗、请吃饭等,均被她婉言谢绝。
2015年她审理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涉诉土地几十亩,双方争诉2年,镇里和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无效,造成多次越级上访,刘素云通过仔细审理案件后认识到,如果就事而判,双方当事人的心锁就不会打开,双方的合作就难以为继,判决容易,断则双害,而和则供应。为了处理好这个案件,她先后六次找到当事人了解事情原委,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抓住矛盾症结,梳辫子,解扣子,和风细雨做二人思想工作,在摆事实、讲道理的基础上剖析利害和叙说过去轻易,使彼此对立情绪平息下来,双方当时最终化解心结,握手言和。
她始终把人民的满意当做自己的心愿,工作中她总是以做人民满意好法官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审理案件时,她严格按照民诉法规定的程序办案,使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公开审理和监督下进行。多年来她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以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公正,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2015年,刘素云同志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13件,结案率达到92。21%,无一冤假错案,无一缠诉案件,达到无申诉、无信访、无错案的标准。2015年案件数及综合绩效考评均居全庭之首。截止2016年8月30日已审结案件 120件。
她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能够认真学习并领会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坚持依法治国,以宪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的新局面。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群众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本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思想,经常用党的群众路线的总要求来严格约束、检查自己的行为,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在业务学习方面,针对目前社会上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潜心钻研法律和法学理论,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的能力及技巧,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刘素云同志于1995年在华东政法学院学习法学本科专业,并以优异成绩毕业。
她严格遵守中央政法委的“三条禁令”、最高院的“八不准”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不得”。她廉洁执法,能够做到涉及亲朋好友的案件自行回避,不为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帮忙说情,坚决拒绝吃请受贿,不为当事人和说情人开方便之门,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价值观。她自觉做到了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开展审判工作,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信念。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坚决摒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的衙门作风。
她乐于奉献,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她对当事人充满着爱心和热情,她对工作充满着执着和奉献。没有优厚的待遇,没有鲜花和掌声,日复一日坚守岗位,风雨无阻,她平凡而又如此不平凡。她深知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一直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证与效率作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在办理案件时对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来访者,做到依法办事,公正热情,举止文明,树立了人民法官的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她无愧于人民法官这个光荣而神圣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