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庭审亲历”活动的要求和部署,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监督、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庭审质量,利辛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庭审亲历”活动。
10月18日上午,利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牛淑君在该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拐卖妇女罪案、一起猥亵儿童罪案,并通过省高院庭审直播平台对案件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牛淑君及合议庭成员庭前认真阅卷,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庭前准备。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在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当庭做出判决。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重点突出,诉讼引导及时适当。
“庭审亲历”活动旨在改进审判作风,规范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提升办案质量。利辛法院扎实开展本项活动,并努力使之成为常态化工作,要求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要通过不同的方式参与案件审理,要求院长每年承办具有代表性、疑难性案件5件以上,其他审委会委员承办15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