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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车辆阻拦执行 妨碍司法被拘留
2017-02-20  出处: 作者:郑文慧 编辑:

    2月9日,谯城区法院执行法官在古井镇执行刘某某与周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定于当天由刘某某拉回女方的嫁妆。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某及其家人对申请人执行人进行侮辱、谩骂,且不听劝阻,并用车辆阻拦拉嫁妆的车辆,致执行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鉴于周某某的行为已严重阻碍了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谯城区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某依法拘留15天,并送交市拘留所执行。

    周某某及其家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向法院具结悔过,并配合法院履行了相关义务,法院现已将周某某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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